时间:2014-05-23 来源: http://www.zisha.com
两家相邻的店铺,一次平常的装修,由于工人操作不当,结果造成11把名家手工制作的紫砂壶损坏。经审理,按我国侵权法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原告所有的11把紫砂壶因损坏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被告承担全部侵权赔偿责任。近日,长宁区法院对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雇人装修店铺的店主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赔偿对方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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