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1-2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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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苏经贸产业[2006]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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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贸委(经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发改产业[2005]2627号)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继承、保护和发展我国传统工艺美术。通过对有突出业绩的优秀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人员进行表彰,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激励、引导广大传统工艺美术的专业人员进一步繁荣创作,传承创新,开拓市场,促进我国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健康发展。
评审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政府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我委已成立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申报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申报组织工作。
各省辖市经贸委(经委)负责本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
三、评审申报范围及分类
(一)传统工艺美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手工艺品种和技艺:
1、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传承;
2、技艺精湛,世代相传;
3、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
4、以天然原材料为主,采用传统工艺和技术,作品主要部分以手工艺制作;
5、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二)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分类是:工艺雕塑、刺绣和染织、织毯、抽纱花边和编结、艺术陶瓷、工艺玻璃、编织工艺、漆器、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其他工艺美术,共十一大类(具体主要品种类别参见附件1,我省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分市名录参见附件2)。
四、评审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从事传统工艺美术创作设计和技艺制作(以下简称创作)的专业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艺德;
2、获省级人民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评定的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工艺美术名人称号满1年;
3、连续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专业的创作满20年;
4、有丰富的创作经验和较高的艺术修养,技艺全面、精湛,掌握独特技艺或绝技,敢于创新,在国内外享有声誉;
5、艺术成就卓越,在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发展、继承、保护、创新、发展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很大贡献。
(二)虽然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第2项,而能达到其他四项要求者,可允许破格申报,但应从严掌握,其条件是:
1、技艺高超,作品具有鲜明的艺术风格;
2、在国内同行业中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并被公认者。
(三)脱离传统工艺美术创作,专职从事理论研究、教学、行政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人员及已获得过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者范围内。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选择近年内由本人创作的实物作品(以下简称申报作品)不多于3件(套),并填写《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3)及准备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的复印件等方面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六套),如有具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可另附二套,报所在市经贸委(经委)审核。
(二)网上申报
申报者在准备申报作品、书面材料的同时,还须通过互联网上专用的《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申报,网址为:
http://203.86.89.168/Arts/Login.jsp(注意字母的大小写),在该网站上可下载系统说明书、操作手册、《申报表》及填写说明。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申报者,应由各市经贸委(经委)代其录入相关资料。
(三)地方评审
各市经贸委(经委)对《申报表》和有关书面材料、申报作品等进行审核,重点审核确认以下内容:
1、申报者及其申报作品、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作品确为本人创作且无模仿(移植名画和摄影作品以及文物复制品除外);
3、学历、艺术业绩无伪造、浮夸;
4、高级职称、作品获奖、荣誉称号、社会职务等有法定证明复印件;
5、论文等无抄袭;
6、其他重要必须复核的材料。
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各市经贸委(经委)应对申报作品为主要依据进行评审并择优提出推荐人选,在其中的三份《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立即取消其评审资格。
(四)上报
1、各市经贸委(经委)应及时通知申报者通过《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网上申报系统》上报,同时向我委正式行文,将推荐申报者的《申报表》等书面材料(一式六套)及其他附件一并于2006年3月20日前报送我委申报工作办公室。
2、我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市推荐上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我省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推荐人选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3、申报作品的报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审结束后作品一律退还申报者本人)。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 江苏省经贸委产业政策处,邮政编码:210008。
联系人:张镇龙 俞兵华,联系电话:(025)83392905、83392460(含传真)。
咨询电话:(025)83619515(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侯铁)。
各市经贸委(经委)要高度重视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应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地完成好有关申报组织工作。
附件:
1、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主要品种类别
2、江苏省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
3、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
4、申报表填写说明
5、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 工艺 美术 评审 通知
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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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江苏省经贸委办公室 2006年2月15日印发
附件1
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主要品种类别
一、工艺雕塑类
玉器 或称琢玉,含玛瑙、夜光杯、青金石、木变石、水晶、珊瑚等
木雕 东阳木雕、黄杨木雕、龙眼木雕、楷木雕刻、红木雕刻、金漆木雕、少数民族(藏族、白族等)木雕等
石雕 青田石雕、寿山石雕、巴林石雕、昌化石雕、惠安石雕、曲阳石雕、菊花石雕、少数民族(如藏族等)石雕等
木偶头雕刻
微刻 或称细微雕刻
其他雕塑 牛角雕、骨雕(牛骨、骆驼骨)、煤精雕刻、果核(桃核、橄榄核)雕刻、椰壳雕刻、刻
葫芦、刻砚、砖雕、竹刻、彩塑、面塑、油泥塑(或称瓯塑)、少数民族雕刻(鄂伦春族桦树皮雕刻等)、牙雕等
二、刺绣和染织类
刺绣 丝线刺绣(含绣衣、剧装)、绒线刺绣、珠绣、发(头发)绣、挑花、补花、堆绣(或称堆绫)、少数民族(如苗族、壮族、彝族、瑶族、水族、羌族、乌孜别克族等)刺绣和挑花等
印染 蓝印花布、彩印花布、蜡染、扎染等
织造 云锦、蜀锦、宋锦、漳绒、天鹅绒、少数民族(壮族、侗族、瑶族、土家族、傣族、黎族等)织绵和织花带等
三、织毯类 地毯、挂毯、
仿古地毯、天然植物染料地毯、丝毯(盘金丝毯、盘金丝挂毯)、毡毯(哈萨克族)等
四、抽纱花边和编结类
抽纱花边 梭子花边、棒槌花边、花边大套、手拿花边、即墨镶边、满工扣锁花边、雕绣花边、万缕丝花边、网扣等
编结 棒针编结、勾针编结、手工编结(中华结等)、盘扣等
五、艺术陶瓷类
瓷器 瓷塑、陶塑、“唐三彩”、青花瓷器、青瓷、彩绘瓷器、织金彩瓷器、颜色釉瓷器、薄胎瓷器等
仿古瓷器 磁州窑、南宋官窑、建瓯窑、吉州窑、汝窑、耀州窑、禹县钧窑、龙泉窑、定窑、辽瓷等
陶器 紫砂陶器、各种刻花和剔花装饰陶器等、黑陶、少数民族陶器(如藏族彩釉陶器和红陶)等
其他艺术陶瓷 瓷版画、刻瓷等
六、工艺玻璃类 料器、琉璃、水晶玻璃等
七、编织工艺类
草编 黄草、芒草、金丝草、蒲草、马兰草、席草、龙须草等编织
其他编织工艺 竹编、藤编、棕编、玉米皮编、麦秸编、麻编、葵编、柳枝编及少数民族编织等
八、漆器类 金漆镶嵌、雕漆、云雕漆器、推光漆器、描金漆器、螺钿镶嵌、点螺镶嵌漆器、多宝嵌漆器、脱胎漆器、雕填漆器、漆画、漆线装饰、少数民族(彝族等)漆器等
九、工艺家具类 硬木家具、骨木镶嵌家具、金漆镶嵌家具、大理石镶嵌家具、彩石镶嵌家具、髹漆家具、少数民族(如藏族彩绘)家具等
十、金属工艺和首饰类
金属工艺 景泰蓝、烧瓷、银蓝(烧蓝)、花丝和花丝镶嵌、金银细工(摆件)、铁画、铜器(如斑铜)、
仿古铜、鎏金铜佛像、锡器、龙泉宝剑、铸币设计和制模、少数民族腰刀、日用器皿(酒壶、酒杯、碗、盘)、宗教法器(如藏传密教法号、手铃、神灯、香炉)等
首饰 黄金首饰、银首饰、铂金首饰、珠宝镶嵌首饰及少数民族首饰(如藏族、苗族等银首饰)等
十一、其他工艺美术类
人造花 绢花、纸花、绒花、通草花等
工艺画 羽毛画、麦秸画、竹帘画、软木画、牛角画、贝雕画、纸织画、烙画、彩蛋画、唐卡(藏传佛教彩绘卷轴画)等
手工玩具 木制玩具、布绒玩具、竹玩具、泥塑玩具、玩偶等
其他工艺美术 灯彩(
宫灯、纱灯)、扇(折扇、葵扇、绢宫扇、竹丝编织扇、鹅羽扇、孔雀羽扇、檀香扇等)、鼻烟壶和内画壶、风筝、木版年画、剪刻纸、皮影、傩戏面具、装裱、纸扎、秋色、绢人、绒鸟兽、戏剧脸谱、烟花爆竹等
附件2
江苏省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
(据省政府苏政复[1994]79号批复、
省政府苏政复[1997]160号批复整理)
南京(11个):
手工织造云锦 漳缎 金彩绒 剪刻纸
金银摆件 手工金银箔(线) 工艺竹折扇
仿古木雕:艺术欣赏品 瓷刻 绒花
苏州(25个):苏绣:手绣艺术欣赏品 缂丝:艺术欣赏品 传统剧装道具
宋锦 通草花(画) 灯彩 桃花坞木刻年画
精制毛笔(苏州金鼎湖笔) 苏裱 姜思序堂国画颜料 碑贴
工艺竹折扇 檀香扇 绢宫扇
仿古青铜器 骨扇
玉雕:艺术欣赏品 漆器:艺术欣赏品 红木雕刻:艺术欣赏品
仿古木雕:艺术欣赏品(吴县) 核雕红木明式家具
石雕:艺术欣赏品(吴县) 常熟雕绣花边(常熟) 红木明式家具(常熟)
扬州(15个):苏绣:手绣艺术欣赏品
剪刻纸 通草花(画) 灯彩 精制毛笔 苏裱 金银摆件(江都)
仿古青铜器 玉雕:艺术欣赏品 漆器:艺术欣赏品
红木雕刻:艺术欣赏品 竹刻 瓷刻、绒花 骨扇(江都)
无锡(8个):苏绣:手绣艺术欣赏品 玉雕:艺术欣赏品 竹刻 惠山泥人
紫砂特艺品(宜兴) 均陶堆花特艺品(宜兴)
青瓷特艺品(宜兴) 彩陶特艺品(宜兴)
南通(9个):苏绣:手绣艺术欣赏品 手工扎染手工蓝印花布 剪刻纸 风筝
灯彩 红木雕刻:艺术欣赏品 丝毯:艺术挂毯(如皋)
勾针服饰(如皋、海安)
常州(4个):苏绣:手绣艺术欣赏品 剪刻纸(金坛) 工艺梳篦 竹刻
镇江(2个):漳缎(丹阳) 绒花
徐州(1个):玉雕:艺术欣赏品
盐城(1个):建湖烟花
附件3
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
附件4
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
填 写 说 明
《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评审表》由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编制,为申报、评审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基本材料。为方便申报者和各地主管部门填写,特对其中内容和填写要求作以下说明。
一、封面
1、序号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部门按申报顺序填写。
2、省(区、市)
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简称,由申报者填写申报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名称。
3、申报者姓名
申报者填写本人现用名。
4、申报类别
申报者将本人作品的所属分类按本届评审的十一种类别(工艺雕塑、刺绣和染织、织毯、抽纱花边和编结、艺术陶瓷、工艺玻璃、编织工艺、漆器、工艺家具、金属工艺和首饰、其他工艺美术)规范填写。
5、填表日期
申报者填写本人填表日期。
二、表格
1、姓名、出生年月日、籍贯、出生地、民族等按本人户口簿填写。
2、学历
填写申报者获取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
3、所学专业
填写申报者获取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历所学专业。
4、学位
填写申报者获取的国家认可的最高学位。
5、工作单位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的工作单位。
6、职务
填写申报者在目前所在工作单位担任的职务。
7、政治面目
填写本人参加的党派的全称或无党派
8、单位地址
填写申报者在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详细地址。
9、单位电话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联系电话。
10、邮政编码
填写申报者目前所在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1、家庭地址
填写申报者目前家庭详细地址。
12、家庭电话
填写申报者目前家庭住址的联系电话。
13、邮政编码
填写申报者目前家庭住址的邮政编码。
14、身体健康状况
一般填写:良好、较好、能正常工作、不能正常工作四种情况之一。
15、身份证号码
填写申报者的身份证号码。
16、学习简历
(1)需从小学开始填写申报者所受的所有国家认可的正规教育经历。
(2)年月至年月:填写申报者接受教育的起止时间。
(3)何校何专业或师从何人:填写申报者在上述时间内,在什么学校学习什么专业或填写师传学艺经历(师傅姓名、学习专业、时间)。
(4)毕(肄)业:填写申报者在上述时间内所在学校学习的情况,分毕业、肄业二种。(附相应的证书复印件)
(5)证明人:填写能证明申报者上述学习经历的人的姓名。
(6)关系:填写证明人与申报者之间的关系。
17、工作经历
(1)申报者需按时间顺序详细填写。
(2)年月至年月:填写申报者在某单位工作的起止时间。
(3)从事何种工作:填写申报者在上述工作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4)证明人:填写能证明申报者上述工作经历的人的姓名。
(5)关系:填写证明人与申报者之间的关系。
18、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参加过何部门组织的何种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
按照时间顺序填写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3个月以上的传统工艺美术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进修)。(附结业证书复印件)
19、擅长何种传统工艺美术技艺,有何业绩、创新发明、研究成果、著作等。(限800字以内)
申报者根据本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结合工作实践,将自己擅长的传统工艺美术技艺特长进行总结。按时间顺序,简述申报者从事专业工作以来的业绩、创新发明以及在省级以上刊物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上发表的研究成果、论文、著作等。(限800字以内)
20、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技术职称
申报者按时间顺序填写何时、何地由何部门授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称号、高级工艺美术师职称、高级技师职称。
21、懂何种外国语言,熟练程度如何
没有学习过外语的申报者填写“无”;学习过外语的申报者熟练程度分为“熟练、较熟练、能够简单沟通、不能沟通”四种情况。
“熟练”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熟练使用外语;
“较熟练”指借助字典等工具能够使用外语进行沟通、交流;
“能够简单沟通”指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进行简单沟通、交流;
“不能沟通”指曾经学习过外语,但因长久未用,目前无法使用外语沟通、交流。
22、荣誉称号获得情况
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如省级劳动模范等。
23、本人作品在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展会上获奖情况
申报者填写何时、何地、在何省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何展会上获得何种奖励。
24、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申报者要详细填写何时、何地参加了何种社会团体,担任过何职务。
25、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的何种奖励;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26、参评作品简介及照片
申报者应概括填写参评作品的简要介绍(每件作品500字以内)及相应的彩色照片。(作品介绍及照片可另附)
27、由本人创作的主要作品简介及照片
申报者可提供未送审的本人创作主要作品的简要介绍文字材料和照片。(作品介绍及照片可另附)
28、本人同意上述填表内容(除工作单位地址、家庭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外)可向社会公示。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1)《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规定,评审前,须将申报者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申报者如不同意,则视为自愿放弃参加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
(2)申报者如确认此表中本人填写的内容真实、有效,并对其负责。
申报人应在此栏中签名,“年月日”按填表日期填写。
29、地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艺美术主管部门填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者填写的情况是否属实;
(2)申报者是否具备参加第五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的资质,如属破格申报,需详细说明理由;
(3)对申报者艺德、技艺
水平的评述;
(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内容填好后,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0、其他栏目由全国评审办、评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填写。
附件5
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者第一次访问网上申报系统时,请打开网址:
http://203.86.89.168/Arts/Login.jsp,注意字母的大小写。进入主页后,点击“新用户申请”按钮,输入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提交”。申请成功后,点击提示页面的“请登录”按钮,进入申报系统。
2、进入申报系统后,分别点击页面左边的导航条,填写每个页面的相关信息,然后点击第个页面的“保存”按钮以保存数据。确认资料填写完整后,进行确认提交(提交后信息才能传输到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数据库中)。
3、填写“申报封面”页时,要注意“省(区、市)”一档中统一填写“江苏省”,否则将无法上报或者出现错误。
4、用户在点击“提交”按钮前,可以多次登录本系统修改所填写的资料。点击“提交”按钮后,如果确实需要修改资料,请与我委申报工作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