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2-04 来源: http://www.zisha.com
《百姓搜宝记》开张快两个月了,在这期间,数百名热心读者给本报搜宝热线0591-87095055打来电话、发来信件,表达了自己对《百姓搜宝记》的喜爱,不少读者还在信中寄来自己所收藏“宝贝”的照片,希望能通过本报请有关专家给予鉴定。昨天上午,省内几位资深鉴定专家受本报委托,对这些藏品进行了初步鉴定。
“大彬”款花盆:
是新仿品有四依据
泉州的王金辉拥有一件时大彬款的紫砂盆器,这件盆器高16.5厘米,宽17厘米,长28.5厘米,正面主图双螭龙纹,配以如意云头纹,盆器两边堆贴兽面活环,四个脚为狮面足(如图)。王金辉还发来盆器的前后左右上下不同方向照片7张,他想了解这件盆器是否是明代万历年间宜兴制壶圣手时大彬的作品。
专家表示,这件紫砂盆器应是新仿“大彬”款花盆。专家判断依据有四个:第一,年头够久的老紫砂器物上应有自然的包浆,颜色接近茶叶袋的颜色,而这件盆器颜色鲜艳,表面也难寻自然使用常见的磨损;第二,时大彬以制壶见长,也曾制文房用具,到目前为止市面上尚未见过时大彬所做的花盆类日用品;第三,盆器两侧的兽面活环造型的年头比较晚,一般出现在清代后期,与时大彬所处年代的器物特征不同;第四,这件盆器底部的“大彬”落款为圆形浮雕刻款火珠龙,与一般时大彬的落款完全不同。大家的落款其实是一种防伪标志,所以一般会有多种落款如名章、印章等,而这件盆器落款只是简单的“大彬”二字,没有时大彬常用的印章,且“大彬”这两个字的字体也远不及时大彬落款字体的讲究。
南北朝墓葬莲花尊:
高度不过25厘米
无法多次烧制
同样来自泉州的梁慧绪已有十余年的收藏历史,这次他寄来的是一件南北朝墓葬莲花尊的正面照,高41.5厘米(如图)。梁先生认为,这件器物是真品,造型精美,具有高度的艺术性,但专家鉴定后认为,这件莲花尊并非真品。
专家指出,判断一件藏品的真伪应从造型、工艺、纹饰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历朝历代都有公认的标准器型,不同朝代的作品在大小、纹饰上都有所不同。这件莲花尊高度达41.5厘米,而南北朝时期的器物由于受当时工艺水平的限制,多为中小型器物,高度在25厘米以下。从这件莲花尊的表面纹饰也可看出问题,上部的变形蕉叶和下部的莲花瓣虽然都是属于南北朝器物的特有纹饰,但器物中部的五齿纹叶纹饰出现于明朝。从照片上看,这件器物至少经过三次以上的进窑烧制,而南北朝当时的工艺水平十分有限,还无法达到多次进窑烧制的水平。
□提醒
应以实物现场鉴定为准
来自湖北在福州打工的南先生,收集各类证件已有七八年的历史,他寄来了抗战时期的布制“难民证”和五十年代信用合作社的社员证,他想了解是否有收藏价值。专家指出,这种证件收存,是一种历史见证,但没有投资价值。
晋江的邹先生有一个重80克的金元宝,面有“米”字花纹,底部刻有“足金”二字,但专家认为,从成色上看,纯金任何时候都不会发黑,而这块金元宝颜色明显发黑。而且金元宝的制作要经过层层手续,因此上面会盖有制作人、称重人、成色鉴定人的铭文,但从照片上看这块金元宝没有以上的任何一项,因此这个金元宝并不是邹先生所描述的“古代金元宝”。
最后专家提醒,此次鉴定仅通过照片和持宝人信件内对藏品的描述做出判断,因此只是一个初步的鉴定意见。如果持宝人要做进一步的确认鉴定,应带上藏品做现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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