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30 来源: http://www.zisha.com
紫砂名人名作知识产权遭受侵权的方式不一。有人专门仿制名人名作的标志性外观,让人与原作品或原作者相混淆。如顾绍培的作品《长乐涌泉壶》就曾遭到抄袭。这种抄袭行为最典型,侵权者就是看中原作品的艺术价值,采取直接模仿或间接模仿,如改变作品中一些无碍作品大局且一时难以发觉的细节等,利用信息缺位给消费者以迷惑,从中谋取暴利。
还有的是故意使用与紫砂名人相同或近似的名字。许多个体作坊就是借此牟利的,他们私自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家姓名,甚至偷印名人照片、偷刻名人印章、制作假的证明文书。
此外,紫砂名家的姓名被抢注为商标或域名的现象也愈演愈烈。2011年,近60位知名紫砂艺人的姓名被人抢注为商标,并被要求“赎买”自己姓名的商标所有权、使用权,这种行为甚至影响紫砂艺人在自己的作品上使用姓名。
对此,宜兴市法院发出《关于加强紫砂名人名作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建议》,建议建立宜兴紫砂名家名作信息平台,通过知识产权信息网络共享平台,打造有关专利、商标和名人名作的专业数据库,提供对紫砂名人的职称、荣誉、年产量、市场价格等信息的检索,使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实现紫砂市场“正本清源”。
同时,构建对紫砂名人名作的法律保护体系。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通过刑法的相关条款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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