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6-11 来源: http://www.zisha.com
本来,出了交通事故,纠纷往往是因为事故责任分辨不清,但江苏宜兴人民法院最近审理的一起案件却有些不同,因为这起交通事故中不但当事人的汽车被撞坏,连带着被撞坏的,还有一把紫砂壶,而当事双方对这紫砂壶的定价却有了分歧。
朱建伟作品《特大镶金旭日东升》
2011年9月15日,某置业公司职员驾驶公司车辆途中与许某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许某车辆及车上茶壶损坏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置业公司职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置业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定损后确认许某车损1000元、紫砂壶损失1000元。因不同意保险公司对紫砂壶的定损金额,许某将肇事方置业公司及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紫砂壶损失5万元。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对此紫砂壶的价值进行了鉴定,鉴定中心随机抽取了江苏省专家库中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专家对此壶进行了价格评估,最终鉴定其价值2700元。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此鉴定中心对于紫砂壶价值的鉴定合法有效,判决保险公司陪付给原告许某2700元的紫砂壶损失。
展开剩余全文
精品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