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18 来源: http://www.zisha.com
为收藏一把由“名家”制作的紫砂茶壶,押给茶壶主人80万元,借走把玩两年。事后找人鉴定,却发现茶壶是个赝品,向对方索要押金却遭拒绝。收藏人张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茶壶主人周先生的借用合同,并索要茶壶押金及违约金共计82万余元。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张先生诉称,2015年1月,经朋友介绍他与一位周先生相识,对方请他帮忙将一把顾景舟茶壶卖掉,但自己前往北京取壶时,周先生又改口,称让他押80万元将壶借走,双方遂签订了借约,内容为“今由宜兴的张先生来京向周先生借用国家顾景舟绿泥双线竹鼓紫砂壶一把(完好无损),押人民币80万元,两年归还,确保完好无损,并取回押金;如有损毁当以市场价值人民币赔偿”。
此后,张先生通过银行交付对方80万元,并将茶壶收藏起来。一次偶然机会,张先生无意间发现在茶壶中有广告宣传颜料写的字,他便对茶壶真伪产生了怀疑。经江苏省收藏家协会鉴定委员会鉴定,此壶从尺寸、制作方法、所用泥料等方面均与真品存在差异,被鉴定为非顾景舟真品,没有收藏和研究价值。当张先生专程到北京要求周先生退壶退款时却遭到拒绝。张先生认为,茶壶非真品,已违反了双方合同的约定,周先生以无钱为由拒绝退款,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其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茶壶借用合同,并由周先生退回茶壶押金及违约金共计82万余元。据了解,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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