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02-26 来源: http://www.zisha.com
3个狡猾的毒贩另辟蹊径,欲通过快递公司将毒品夹藏在其他物品中,寄往异地的“下家”。他们虽然机关算尽,但还是难逃法网。日前,福州市中院以走私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卓某祥、唐某芳和李某兰有期徒刑9年至15年。
2005年12月31日下午,卓某祥买来一套紫砂茶具,将事先准备好的56克海洛因夹藏其中,然后使用化名,声称这一包裹值不了几个钱,交由福州某运输服务公司的业务员,让其代为办理寄往异地的手续。
运输公司面对这一可疑的低价包裹,立即交给公安机关查验,很快就查出了包裹内藏着的海洛因。
第一次走私毒品就被截获,卓某祥并不气馁。他经过反复考虑,准备化整为零蒙混过关。2006年5月15日傍晚,为避开警方视线,卓某祥带着同居情人唐某芳,在仓山某宾馆门口,用电话约来一家快递服务公司的业务员,将内藏4克海洛因和4.4克甲基苯丙胺的包裹交给来者,让其寄往异地。
与此同时,曾经与卓某祥共同犯走私毒品罪被判处9年有期徒刑,因尚在哺乳期内,于2006年4月被法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李某兰,仍恶性不改,伺机作案。5月16日晚,她将1.9克海洛因分成两小袋,夹藏在一玩具包裹中,欲通过某快递公司寄往异地,被公安机关当场截获。
2006年5月19日,卓某祥没发觉情况有变,仍故伎重施,在仓山某宾馆门口,将一夹藏着15.3克海洛因的包裹,准备交给业务员寄往异地,被警方当场擒获。
展开剩余全文
精品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