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1-12 来源: http://www.zisha.com
老杨有一件现代紫砂壶大师顾景舟制作的紫砂壶,被朋友老马打破后索赔出现争执,老杨认定紫砂壶价值40万元,而老马认定是垃圾壶,“三百都不值!”由于双方都不同意鉴定,去伪存真变成不可能。
据老杨称,这把紫砂仿古壶是已故制壶工艺大师顾景舟在30年前制作并赠与他的,壶底、壶把及壶盖处均刻有“顾景舟印”字样。2009年12月10日,老杨委托拍卖公司对该壶进行拍卖,双方约定保留价为40万元人民币,但拍卖未果。今年2月24日,老马要帮老杨代卖该紫砂壶,并将此壶取走。一个月后,老马不慎将紫砂壶摔碎,但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
老杨随后将老马告上法庭,向老马索赔40万元,索赔的依据正是拍卖公司约定的保留价。“这是垃圾壶。”老马并不认同老杨的说法,表示曾将该壶取走后向专家咨询鉴定,均被告知该壶是仿品。老马还出示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古玩业商会下属“中国紫砂壶研究会”会长赵建旗出具的书面证言,证实本案诉争紫砂壶系完全用模具制成,是低级的仿品,目前市场价值300元人民币。“如果是真壶,我肯定赔他,卖房子我也得赔他。”老杨对证言表示不认可,虽然双方对紫砂壶的真假各执一词,但出人意料的是,双方均明确表示对破碎紫砂壶的价值不进行评估鉴定。
东城法院审理认为:老马因保管不慎将原告的紫砂壶打碎,理应承担民事责任。但老杨应就自己的实际损失情况承担举证责任。现老杨仅以拍卖底价为依据主张赔偿损失40万元,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庭审中,老马同意按照普通仿制品价值500元进行赔偿,法院不持异议。法院最终判决老马赔偿老杨人民币500元,驳回老杨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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