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古代还真就是这么个理,谁若是当了皇帝,除了天下百姓向他臣服,天底下的宝贝也入他宫中。
在清代,就明文记载,皇帝认为无用的器物,会被内务府“清库存”!原来,皇帝也会卖“二手货”?比如清代皇宫内,每年各造办处制作、各国使臣进贡、朝中大臣进献等,更是不断刷新着珍宝的品质和数量。皇帝也不是每一件都能过目赏玩,有些珍宝难免被雪藏。
那么,这些奇珍异宝,后来都去哪儿了?出乎意料的是——在清代,每年内务府清理库存时,就会选择皇帝认为“无用”的器物,进行变价处理,和我们现在二手商品打折处理一样。同时,它们还有一个专门的“闲鱼”市场出售。崇文门,是清代北京内城的九门之一,这里除了征税外,还兼有内务府交办的代内府变卖物件职责,称作“崇文门变价”。比如在雍正六年内务府《库贮档》一则奏折:“内称年羹尧家抄来物件写摺奏闻。奉旨:自然铜九十斤交由养心殿造办处有用处用,或无用,不如交崇文门监督作价。钦此。”这也是内务府档案中,关于将所谓“无用”之物,交由崇文门变价的最早记载。内务府会专门派人员进行筛选,筛选一批物件后,将其排列在养心殿,让乾隆皇帝再一一过目。有的再度“复宠”留着继续观赏或使用,若确认变价,还要先将物件上有价值的加工材料取下,再进行变价。有些内廷之中需要变价的器物,皇帝看到后也会直接传旨变价。还有一部分皇家御用瓷器并未进宫,十选一,百选一的精品入宫了,剩余部分在景德镇当地就变价了。乾隆七年六月十四日,皇帝给远在景德镇的唐英下旨:挑选用得的送京,其他用不得的不必送京,即在当地变价。
清代官员被抄家的有很多,其中雍正六年交由崇文门的库存物,便抄自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带不走的“留变物”,如房产、田地、奴仆等,就地估价变卖;而金银珠宝、玉玩器用等,则带回宫中,交由内务府、军机处以及崇文门。来自世界各地和朝中官员进献的贡品,皇帝不感兴趣的,也会拿去变价。成交价:263.20万 RMB
战争缴获的物件,就很好理解了,比如,乾隆皇帝在平定大小金川之后,作乱的首酋等押回北京,掳获的物件内务府奏请要如何处理?最后奉旨:“其金条衣服等项俱着留内,变价什物一百项,留内三十七项,其余不堪什物六十三项着变价。”在乾隆之前,清朝国力强盛,宫廷物品变卖主要是为了废物利用。然而,乾隆朝之后,国力窘迫,这样的变卖就完全变了味。嘉庆年间,朝廷对淘汰器物进行过三次大招商、大变卖,一些太监、宫人与宫外贪赃的官员勾结,将一些价值不菲的器物也罗列在淘汰品内,瞒上欺下、偷梁换柱,使得45万多件瓷器从宫内流向宫外。
清嘉庆 青花海水九龙葫芦瓶
成交价:1344万 RMB
这45多万件瓷器不乏康、雍、乾三朝的故宫精华珍宝。到了清末,上上下下更是变本加厉。于是,大量国宝自然而然地流落到民间富绅或藏家手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