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6-11-27 来源:紫砂之家
平陵,是溧阳的古称,宜兴紫砂壶中的稀世珍品——曼生壶的创制者陈鸿寿(1768—1822年)曾于清嘉庆年间在这里做过县令。溧阳毗邻宜兴,舟车便利,地缘上的巧合,加上这位县令的才气和文化眼光,促成了曼生壶的问世,也为紫砂文化史留下了辉煌的一页。
为了寻觅这段早被尘封的历史痕迹,阳春三月的一个晴日,由宜兴市政协文史委牵头,我们一行驱车前往溧阳古城。
小车一上宁杭高速,不到一个小时便抵达了目的地。而我们真希望能穿越历史的时空去和近200年前的这位溧阳知县“对话”……
在溧阳市政协的一个小会议室里,东道主溧阳市政协的路发今副主席侃侃而谈,热情地向我们介绍陈鸿寿在溧阳当知县时的一些史实。
此前不久,路副主席为筹划溧阳陈鸿寿纪念馆一事专程来过宜兴,并和当代紫砂工艺大师徐秀棠、《江苏陶艺》副主编陈茆生接触过,双方有意共同来挖掘这位对宜溧两地作过贡献的名人史料。
十九世纪初叶,清嘉庆六年(1801年),一位才气横溢的浙江钱塘书生科举拔贡,取得了能充任京官或到地方任行政长官的资格。他就是诗文书画俱精,尤以篆刻著称的陈鸿寿。有资料说他入仕后,曾任溧阳知县、河南海防同知、淮安府同知等职。但这些职务孰先孰后不清楚。也有资料将陈鸿寿任溧阳县令的年代说成是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或前后;更有一些书籍说他曾“入宰荆溪”。
我们从溧阳市档案局提供的溧阳县嘉庆志(光绪重刻本)上查到了陈鸿寿在溧阳任县令的时间是嘉庆十六年(1811年3月29日)。其任内恰逢修志。应修志主持人史炳所邀,陈鸿寿作了“溧阳县志叙”,篇末有“嘉庆十有八年六月八日知溧阳县事钱塘陈鸿寿叙”的落款。叙中还强调志书是记述史实的,一定要真实可靠方能传于后世。这是陈鸿寿到任的第三个年头留下的文字记载。据此,将陈鸿寿任县令的时间推迟到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是不确切的。而“嘉庆二十一年前后”一说至少也是一种含糊的表述,
在采访中,我们还了解到就在陈鸿寿任溧阳县令的第二年(1812年),他为表彰当地一位儒生贤妻宋氏操持笔墨的事迹,题写过“彤管流芳”四个大字,并刻石建坊,此牌坊早毁,石刻坊额散落民间。1998年被溧阳文管委文博工作者狄富保先生偶然发现并收集。由路副主席引见,我们见到了狄富保先生本人以及由他亲手拓下的坊额拓片。这是我们此行的一个意外收获。同时也进一步佐证了陈鸿寿任溧阳县令的年代。至于陈鸿寿是否在宜兴做过县令,先前经我市档案局的考证,宜兴历代县令资料中无此记载,似是讹传。
然而,陈鸿寿拔贡后的10年,他在何地任职,也即是说陈鸿寿1811年3月到溧阳任县令前他在哪里?仍无从查考。徐秀棠在《中国紫砂》中认为他至少在嘉庆八年(1803年)拔贡后不久,即开始了他与紫砂壶的亲密关系。此说应该是符合情理的,就是说他并非做了溧阳县令后,才喜欢上紫砂壶的。有人会提出疑问,其实他尚未到任溧阳县令,他是在何地,又如何接触上紫砂壶的呢?其实这个问题不难理解,就像现在,有人喜欢上紫砂壶并不一定要到过宜兴一样。我们推测,他很可能是通过一帮文友同事、幕僚染上紫砂壶癖好的。假如拔贡前,他的主要精力还只能放在应付科举,求得功名的话,那么拔贡后,他便有了更多的有利条件,使他接触壶友及造壶者,或共同品茗赏壶,或托造壶者定制,他的文化秉性及他独有的艺术眼光,注定了他的兴趣并不在官场仕途的升迁,而是继续着他个人的艺术爱好。路副主席告诉我们,陈鸿寿在溧阳任县令时,曾为赈灾带同捐款,他热心教育,帮助过溧阳县学——平陵书院(现为实验小学),还为书院亲撰碑记鼓励后学,是一个重视地方文化、教育事业,颇具平民思想的清官。我们完全同意这一点评。以陈鸿寿结交宜兴的一批制壶工匠,并允许在壶器上将县令的名字和工匠的名字刻在一起的做法,也体现了他官民同乐、尊重民间艺人的亲民思想,这在等级观念森严的封建社会是难能可贵的。或许他本人就是官场中的“另类”,并不在乎做官,以致政绩平平,没有留下什么显赫的官绩。或许正因为如此,他才登上了将书画、金石篆刻和紫砂壶相结合的艺术顶峰……他留下的是文化艺术的名声,他的贡献在于使紫砂壶这一民间工艺融进了丰富的人文内涵。
至于陈鸿寿在溧阳县令任上是一届还是二届?一届是三年还是五年?因嘉庆志后,太平天国起义,战事频繁,溧阳史志的修纂中断,无法查考。路副主席告诉我们,因为有可能陈鸿寿离任后,赴淮安府任同知,为此,他们曾与淮安市档案局联系、查询过,但也因同样的原因,无志可查。
陈鸿寿卒于道光二年(1822年),这样一位富有才华的文人,只活了55岁,甚为可惜。但他的影响以及“曼生壶”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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