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5-22 来源:紫砂之家
绘画是形象的逻辑,这是绘画从生命自我关照的形象开始追问艺术的可能性,当代绘画对生命形象说出了什么呢?在生命形象的描绘中当代艺术建立了什么样的法则?其中有着形象生长的内在逻辑吗?
形象之为形象,通过绘画的关照建立起来的生命形象,在我们这个时代,构成一种自我认知以及个体性建立的诉求,构成生命自我发现的逻辑。如何理解生命的形象,这是对个体身体的触及——对于画家,则是把颜料色彩还原为生命的感觉,并且以生命的情调发现生命的躯体:在画面上建构一个不可触及的身体。
触及身体,如同画家触及画面,如同绘画的手指那么灵巧又那么笨拙,每一个艺术家当他试图发现形象——被形象蛊惑时,他同时也在触及自身的身体,以手在自身触及,但悖论的是:他越是触及绘画上的那个颜料的躯体,他自己的身体就越是缺席,而对于观众,他越是理解画面上的那个身体,艺术家的身体就越是鲜活地在场——那就是不可见的艺术家在绘画的身体,艺术家以自己身体的消失为代价来建构一个画布上替代的身体——一个不可能触及的身体,一个越是试图触及就越是逃逸的身体。这是形象的游戏,这是绘画古老的魔力,形象的逻辑在这个自我丧失与寻找的悖论中展开。
当罗奇从《关于食者的一百零一种说法》,从吃开始,从吃相开始,来“说-法”时,他不仅仅说出了食者的吃相,一个个多变又相关的形象姿态,而且也是他寻求形象本身逻辑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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